初探北美「台灣之音」(The Voice of Taiwan) 之答錄機物質性及其影響

Article by Grace S. Ying Abstract: 「台灣之音」(The Voice of Taiwan)為1977年由張富雄先生以及楊宜宜女士在紐約以「答錄機」作為主要傳播媒介所成立的傳播據點,報導內容涵蓋臺美人活動以及臺灣島內民主運動等相關消息。紐約「台灣之音」從1977年製播至1982年,他們將與臺灣有關的消息或是同鄉會的消息,製作成廣播內容並錄製於答錄機中,使當時海外臺灣人能透過播打家用電話再轉接至答錄機的方式聆聽消息。1970年代臺灣仍屬戒嚴時期,「台灣之音」 藉由國際電話的採訪以及轉錄製播,留下珍貴的聲音史料、成為動盪年代的關鍵見證者,1980年代初期北美各城市也紛紛效仿成立「台灣之音」共四十餘分台,成為海外臺灣人的通訊網,歷時最久的科羅拉多「台灣之音」更製播至1989年才結束。 「台灣之音」善用答錄機的特殊性,使消息能夠迅速在海外傳播,進而讓海外的臺灣人發起行動聲援島內民主運動,是臺灣民主歷程中不可忽視的媒介力量。筆者認為「台灣之音」盤旋於電話和廣播的交叉點,既具備該年代電話的私密感,又有廣播擴展資訊消息的功效,同時透過能反覆收聽而有其獨特性。在研究方法上,因「答錄機」蘊含著「電話」的收聽,以及「錄音」的功能,筆者期望透過爬梳電話發展史和回顧聲音複製(錄音)的技術史,探究「答錄機」作為媒介所帶來的文化意義,及其產生的特殊時間性及空間性,並試圖回答1970至80年代的「台灣之音」,是如何透過「答錄機」這一技術,建構起其虛擬的通訊網路系統。 Keywords: 台灣之音、臺美人、答錄機、物質性、媒介研究 Header image “answering machine” by Susan Sermoneta is licensed under CC BY 2.0. 一、電話的初始功能—廣播媒介 (212)726-3023是播打進紐約「台灣之音」的第一支電話號碼,美國在1920年代擁有家用電話的家庭比例佔全國家庭數的35%,至1970年代則達到90.5%,[1]電話幾乎成為每一家庭中的基本配備。隨著電話線路鋪設的完善,使得人們能夠透過其通訊、得知消息以及談天,超越了地理空間對人們的限制。當時對於電話的使用經驗大多屬於個體與個體間的對話,屬於私領域的範疇,然而若回顧電話的發展史,便會發現電話一開始的功能其實更像是一個傳播資訊、或是帶給聽者娛樂的媒介。 1876年貝爾(Alexander Graham Bell, 1847-1922)獲得「電話」專利權,於同年度費城百年博覽會(Centennial Exhibition)上首次展示,在1880年後漸漸成為了人們熟悉的物件,並在初期主要用於「轉播」的功能。[2]1881年巴黎電氣博覽會中,觀眾可藉由現場所設置的聽筒,聆聽巴黎歌劇院公演的實況轉播;1893年匈牙利發明家普卡斯(Theodore Puskas)任職於布達佩斯的荷蒙德電話機構(Telefon Hirmondo)時,提供全球第一家廣播系統給訂戶,並提供每日節目時刻表(Order of the Day)給訂戶收聽,廣播節目包含新聞公告,報紙,股票交易報告、課程、體育新聞,和歌劇賞析等,其中新聞播報小組由四人組成,每十分鐘換一次班。[3]從音樂到新聞播報,電話隨著被受眾接受而有更多用途,到後期「時事動態」和「政治宣傳」也成為主要收聽內容之一。 1977至1989年「台灣之音」的錄音內容包含海外臺灣人社團活動、臺灣時事、海外各地聲援臺灣民主運動的抗爭行動、演講集會等實況錄音、關於臺灣歷史和文化等知識性專題,以及藝術類節目如廣播劇、臺語詩等。[4]「台灣之音」與石川英夫〈村的放送局〉的共通性在於「通訊」與「廣播」的界線是模糊的,或者說「電話」的初始功能便夾雜著這兩者。然而「台灣之音」與電話初始功能的多樣性不同之處在於它可以「反覆聆聽」,19世紀末期至20世紀初期的電話雖然如廣播一樣能夠擁有豐富的內容和即時的訊息,但是仍舊以「現場播音」為主,如1911年美國新澤西州電話通訊報(Telephone Herald)需每15分鐘更換一次新聞播報員,而「台灣之音」則是透過答錄機這一媒介,使其在重回電話初始之傳播功能同時,超越單一時間的限制,透過反覆聆聽,使重要的消息被多次傳送,這些都立基於聲音複製技術進入家庭與個人。 二、聲音的複製與再現 「答錄機」為「台灣之音」製播者與聽者之間傳遞消息的媒介,1970年代居住於美國的市民能夠藉由播打電話號碼,聽到當日事先被錄好的答錄機錄音、得知該地區一整日的天氣狀況,不需透過報紙或是等待電視轉播。紐約「台灣之音」創始人張富雄先生因著這一靈感,以同樣的方式創設「台灣之音」。[5] 答錄機的本質在於「錄音」、在於「聲音複製」,1930年代被發明出的「錄音帶」(tape)則再加強了聲音複製的便利。錄音帶與唱片的差異在於錄音帶容易被修剪和編輯,不需要以精確的時間開始和結束錄音,兩段不同錄音的磁帶也可以通過拼接的方式連接在一起,剪輯的過程中不會有不同聲音上的過渡感、也不會影響成品的品質。[6]人們較為熟悉的卡式錄音帶(cassette)於1962年由荷蘭飛利浦公司(Phillips Electronic Company)發明,這成為了1970年代答錄機興盛期的基礎物件。卡式錄音帶的出現相較於過往的機器,在價格上較便宜、容易操作、也可以重複利用,新的錄音透過磁性原理能夠直接複製舊的聲音,同時價格也比較低廉,這些特性都開始讓聲音複製的技術轉向至「個人」。 使原本只能由大型音樂公司、娛樂公司掌握的錄音技術,轉向進入到家庭、個人中,只需要一個人以及一台機器,就可以複製聲音,這樣的技術也被用於答錄機。1970年代中期一台答錄機的價格約為125-600美元不等,比租借一年還要便宜,於是1978年銷售量開始增長並賣出40萬台、1982年則已賣出80萬台。[7]答錄機在當時的普及率雖然沒有電話那麼高,但是只要有電話就有機會在日常生活中直接或間接與答錄機接觸(家中安裝答錄機或是播打至別人家中留下錄音),因此,隨著家用電話的比例在1970年代達到90.5%、答錄機於同年代日漸興盛,「台灣之音」準確地善用這兩個物件容易取得和使用的特性,將答錄機成為一個播報站,傳遞台灣的消息,也因著錄音機器操作上的便利性,讓各個城市能夠用很簡單的技術就能效仿,易於分台數量擴張,使鼎盛時期達到四十餘分台。[8] 三、「台灣之音」之答錄機物質特性 答錄機的正式名稱為「電話答錄機」(Telephone answer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