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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遷移與經濟共生:阿里山鄉樂野村高山茶產業個案

經濟遷移與經濟共生:阿里山鄉樂野村高山茶產業個案

Economic Migration and Economic symbiosis:

The case of High Mountain Tea Industry in Leye Village, Alishan Township[1]

Article by 陳瑤玲 CHEN,YAO-LIN

Taiwan’s alpine tea plantation is prevalent in central and southern Taiwan (especially in Nantou County and Chiayi County), most of which are located on the land of the aborigines. Alishan high mountain tea can be said to have a certain degree of monopoly land rent, and private enterprises/small farmers tea garden management will still be the main mechanism to guide local economic activities. This article first explains the migration of the Han people from nearby villages in Leye Village, Alishan Township due to economic factors, and the relationship with the local ethnic group network. Secondly, it analyzes the tea industry management of the Han people, through capital and technical advantages, familiarity with tea channels and markets, etc., to obtain more commercial benefits from these high-value crops. Finally, examining the aborigines in the division of labor system, they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source of labor in the tea industry, and they are further dependent on the Han people who own tea factories in the production of the tea industry.

Keywords: Leye Village Han people, Tsou people, high mountain tea industry

臺灣高山茶種植盛行區域在臺灣中南部(尤以南投縣與嘉義縣為多),大部分位在原住民的土地上。阿里山高山茶可說是掌握某種程度的壟斷地租權,私人企業/小農茶園經營仍將是引導當地經濟活動的主要機制。本文首先說明阿里山鄉樂野村平地人因經濟因素從附近村落遷移至此,以及與當地周遭的族群網絡關係:其次,分析平地人的茶產業經營,透過資金與技術優勢、熟悉茶葉通路與市場等,以從這些高經濟作物獲取更多商業利益。最後,檢視原住民在分工體系中,他們成為茶產業重要的勞動力來源,在茶產業生產上進一步依賴於擁有茶廠的平地人。

關鍵字:樂野村平地人、鄒族、高山茶產業

本研究的田野地點在臺18線(俗稱的阿里山公路)上的阿里山鄉的樂野村。阿里山鄉樂野村,鄰近石棹,乃原住民族鄒族的聚居村落,屬特富野之一小社。本文所觀察的族群包括原住民與非原住民(平地人)。

這裡屬於大阿里山茶區的一環—石棹茶區。竹崎鄉的石棹[2]是個平地人聚落,也是個茶葉集散地與交通樞紐;石棹茶區位於臺18號省道上,即阿里山公路59K至65K處,海拔1,200公尺至1,600公尺之間的山坡地,面積約有400公頃(雷家驥總纂修;吳昆財副總纂修;張建俅纂修、張秀蓉分修2009:134;李耘心1980)。石棹茶區濫觴是平地人向鄒族人租用原住民保留地,開始種在樂野村福山一帶,之後鄒族人亦開始栽種,並聘請平地人為製茶師傅習得製茶技術(王嵩山總編纂,2001:371)。

本文研究方法運用田野調查與文獻分析,探討阿里山鄉樂野村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經濟共生的現象。高山茶作為當地原住民與附近平地人的重要的生存經濟憑藉,實乃利基於平地人們對於茶之消費習慣。本文討論原漢的土地租賃關係網絡、壟斷地租所形成的商業利益、茶產業下的經濟共生關係等。進而反思,對原住民社會而言,茶產業所形塑的商業行為謀生互助鏈,不僅會影響了在地生活經濟層面,(可能)亦造成了當地社區不利的依賴與屈從。

原漢的土地租賃關係網絡

樂野村內最大聚落為流朥社,故以之為村名,中文音譯為樂野村(陳美鈴等撰述;施添福總編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採集組編輯 2008:834)。阿里山公路沿線經過樂野村1鄰、4鄰、9鄰,沿線的茶廠大多是平地人所經營。樂野村的平地人大多來自附近鄉鎮,如竹崎鄉、梅山鄉等。大致說來,樂野村的平地人彼此有或親或近的血緣與地緣關係,或居於同一聚落,或鄰近地區(竹崎鄉中和村的石棹)。

樂野村平地人往往透過借名契約和長期租賃(例如:10-15年)的方式,取得樂野村茶園耕種開墾的方式;也往往和原住民茶農保持契作的合作方式,取得茶菁。[3]樂野村海拔高度在1800公尺以下(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社區發展協會,2020:31)。約在1993年左右,已經成為當地鄒族人的一種普遍經濟作物(請見圖1),其中40%為鄒人,60%為平地人(王嵩山2004:55)。樂野的海拔高度(請見圖2)適合種植高山茶。

圖1:樂野村茶園景致(本研究拍攝,拍攝日期:2021/04/17

圖2:樂野聚落附近海拔高度圖。資料來源:《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社區農村再生計畫》,頁32,資料擷取日期:2022/11/19。

壟斷地租所形成的商業利益

當臺灣在戰後茶業歷經「北消南長」的區位的改變,製造上也由大型製茶工廠轉變為家庭式小茶廠,銷售上由外銷轉變為內銷導向(吳淑娟,2007)。1980年代,臺灣茶葉在國內市場價格飆漲,售價是進口茶的10-20倍。在臺灣農業普遍受制於農地規模小、擴張困難,無法達到生產經濟規模,造成農業所得不足的現象(黃樹仁2002);然而,臺灣茶業雖同樣是小農生產,卻可維持農家生計與市場競爭力。高價的臺灣茶(烏龍茶與高山茶幾乎成為「臺灣茶」的唯一內涵)無非是個特例。

就陳宇翔的研究指出:臺灣茶在國內可視為具有價格影響的壟斷力(monopoly power)。因為市場同時存在多個生產者,應為一個高度競爭市場,但臺灣茶生產者卻能以高於其他競爭者價格出售,其需求曲線接近壟斷市場。這種壟斷力並非來自貿易限制,而與商品產地有所關聯。若依照Karl Marx與 David Harvey概念,臺灣茶即為壟斷價格商品,因商品生產地被視為獨特不可取代而讓生產者享有「壟斷地租」(monopoly rent)(陳宇翔2007:110、122;陳宇翔2005:123)。

平地人茶產業的技術、資本及銷售網絡的優勢

平地人的茶產業經營,透過資金與技術優勢、熟悉茶葉通路與市場等,形成強大的族群經濟。石桌與樂野平地人幾乎都有參加石桌珠露產銷班,但產銷班名額是有上限。[4]

樂野村土地平坦,一甲地現在的行情,一年租金10萬元,有的一年7、8萬元。原住民當初租地給平地人,是因為沒有資本,一甲地整地到採收,可能要花2、3百萬,前面三年都是投資,種了三年後才會採收。10-15年前,樂野跟達邦,幾乎每個原住民都有茶園,但都會面臨銷售壓力。[5]一間頗具規模的茶廠,動輒2000-3000萬,機器的投資,一臺甚至需要百萬起跳,但是相對的效率很高。當然,茶廠運作的成本亦高(例如:瓦斯、水電等),有機肥料也是一個沉重的開銷,萎凋師傅一天工資3500元,揉茶師傅則是以茶葉產品「斤」來計算。[6]報導者(已經經營茶業40年)說明,採茶時節,採茶工的勞動力成本相當驚人,有的一天工資就有7-8000元,[7]而現在幾乎外配和依親占多數。[8]當茶葉製作完成之後,銷售管道才是真正的考驗。[9]

茶產業下的經濟共生關係

原住民在平地人的茶產業經營下,被招募為其策略盟友,或被招募為勞工。由於茶廠的經營採分層管理負責,能力分工取向,所以,勞動力來源並不是倚賴家族、親族的連結網絡。起初,阿里山茶的製茶師傅都來自南投鹿谷,但後來慢慢培養出當地鄒族人師傅。[10]

本研究田野現象觀察的茶廠之一,其採茶工的班長來自臺南後壁的歐巴桑(從H1父親在世時就長期和一個工頭合作,已經有20多年了),由工頭與班長負責去招攬採茶工,採茶工大概有30-40人左右;因為在原住民鄉鎮開茶廠,大半製茶勞動力來源來自原住民(鄒族人),從茶葉進到茶廠之後,茶廠運作分為三個部門:(1)萎凋部門有五人,除了茶廠老闆H1與一個來自高雄甲仙的漢人師傅H4外,其餘三人為鄒族姑娘;(2)茶葉浪菁部門有兩人,為鄒族人;(3)炒茶[11]到製成茶乾成品部門,總共有五人,都是鄒族人,是非常粗重的工作。鄒族報導人T1 是個竹筍中盤商,家裡也經營筍場,他曾語重心長地指出:

在原住民保留地上種茶有好處,是一年四季都有採收,但變成原住民都在做工(平地人向原住民租地,原住民替平地人工作);當然,原住民也會納悶他們為什麼一直處於劣勢,明明我也是每天都很辛勤工作啊!而資產卻沒有累積。

T1接著說:

他的朋友曾是某茶廠製茶師傅,領的都是死薪水,雖然他的薪水在那時算是比較高(1天3000元),但做茶做到快昏倒,也沒有賺到什麼錢;而製茶年紀超過40歲都會很累。[12]

茶廠裡,原漢關係是多重的,既是水平關係的合作夥伴;亦是垂直關係的師徒、從屬/雇傭/投資者/勞動者關係(老闆與員工、上司與部屬,隱含權力關係)、土地擁有者與土地使用者關係。[13]事實上,平地人在原住民保留地上的建物80%以上都是違建,但平地人為了生活,甘願冒著被拆除的風險。平地人向原住民承租土地,是多年打一次合約,大多是借名契約(借用原住民的人頭),承租金額得看土地大小。樂野村的漢人憑藉著原住民保留地生產高山茶,創造經濟利潤。[14]

代結語—資本主義下原住民的處境

卡爾·博蘭尼於《鉅變》(2020[1944]:101-118)一書中指出:經濟制度鑲嵌(embedded)於社會文化的脈絡中,自由(自律性)市場機制有其局限,並常成為利益團體利用的方式;對照 Tania Li《Land’s end》(2014)一書中,我們看到印尼Lauje高地之積累土地者,聚集財富,受害者往往是那些無地者的親友鄰居,這些因債務而失去土地的小農,往往歸因於自己不會理財與不夠勤奮。在樂野村平地人的茶經濟活動,因為阿里山茶產地的獨特性,即使生產成本高,創造的利潤則更高,因此雖然不能合法取得原住民土地所有權,卻透過土地契約簽訂多年的使用權,造成的外部成本則由鄒族人負擔。反思在經濟遷移與經濟產業共生關係下,茶產業提供鄒族小茶農在地生活經濟,但與族群永續的自足豐贍的物質經濟理想顯然還有一段落差。

高山茶產業,凸顯了在地生活經濟層面,(可能)造成了對當地原住民社區不利的依賴與屈從。近年來,有些原住民就在茶園租約期滿後的自有土地上改種一些高經濟作物,如葡萄、苦茶油、印加果、咖啡、高山蔬菜等,也有轉型經營露營區、民宿、觀光茶園等。[15]

Notes:

[1] 感謝匿名審閱者所提供的建議與書目,讓本文論點更集中,文獻資料更豐富。

[2] 竹崎鄉中和村石棹,根據周俊霖的研究(2000:22-23),清末才有平地人來開墾。日治時期的林野調查時,雖多被編為官有地,然因沒有列入伐區與官有造林地,反多承租於民。

[3] 田野調查資料,H1報導,日期:2020年12月15日,地點:茶行客廳。

[4] 田野調查時間:2020年5月6日,訪談地點:茶廠暨門市(報導人H1);2021年4月16日,訪談地點:門市(報導人H5)。

[5] 田野調查資料,T5報導,日期:2021年5月11日,訪談地點:山芙蓉餐館;T8報導人,日期:2021年4月17日,訪談地點:茶廠。

[6] 田野調查時間:2021年4月20日,訪談地點:開車前往茶園途中(報導人H10);2020年6月23日,訪談地點:樂野茶園巡禮途中(報導人T1); 2021年4月16日,訪談地點:山芙蓉餐館(報導人T5)。2021年4月20日,訪談地點:一起搭公車前往嘉義市區途中(報導人H14)。

[7] 田野調查資料,H5、H15報導,日期:2021年4月16日,訪談地點:茶廠暨門市。

[8] 田野調查時間:2020年6月23日,訪談地點:家裡客廳(報導人T1);2021年5月11日,訪談地點:山芙蓉餐館(報導人T5)。

[9] 田野調查資料,T8報導,日期:2021年4月17日,訪談地點:茶廠。

[10] 田野調查資料,T1報導,日期:2020年6月23日,地點:家裡客廳。

[11] 「炒茶」泛指炒菁、團揉的製茶技術。(經典雜誌編著,《茶域經緯:茶、人與土地》(2013:41-42)

[12] 上引兩段田野調查資料,來自T1報導,日期:2020年6月23日,地點:家裡客廳。

[13] 田野調查資料,H1報導,日期:2020年6月26日,地點:茶廠;日期:2020年12月15日,地點:茶行客廳。

[14] 漢人過去也有種植過咖啡,但都不如茶葉所創造的經濟價值。田野調查資料,H1報導,日期:2020年6月26日,地點:茶廠;日期:2020年12月15日,地點:茶行客廳。

[15] 田野調查資料,T1報導,日期:2020年6月23日,地點:樂野茶園巡禮途中。

引用文獻

王嵩山,2004,《鄒族》。臺北:三民。

王嵩山總編纂,2001,《阿里山鄉志》。嘉義:嘉義縣阿里山鄉公所。

李耘心,1980,〈阿里山珠露茶茶業產銷班〉,《國家文化記憶庫》,建檔單位: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資料檢索日期2022/12/01,網址:https://memory.culture.tw/Home/Detail?Id=331306&IndexCode=Culture_Event。

吳淑娟,2007,〈戰後臺灣茶業的發展與變遷〉。桃園:國立中央大學歷史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周俊霖,2000,〈山村的聚落發展與生活方式-奮起湖與石棹的比較研究〉。臺南師範學院鄉土文化研究所碩士論文。

陳宇翔,2005,〈工業資本主義社會的農業變遷─臺灣茶業的社會經濟分析〉。新北:國立臺北大學社會學系碩士論文。

陳宇翔,2007,〈臺灣茶壟斷地租的社會建構〉,《臺灣社會學刊》39:107-157。

陳美鈴等撰述;施添福總編纂;國史館臺灣文獻館採集組編輯,2008 《臺灣地名辭書,卷八,嘉義縣》。南投:臺灣文獻館。

黃樹仁,2002, 《心牢:農地農用意識形態與臺灣城鄉發展》。臺北:巨流。

雷家驥總纂修;吳昆財副總纂修;張建俅纂修、張秀蓉分修,2009,《嘉義縣志·經濟志》。嘉義:嘉義縣政府。

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社區發展協會,2020/01/16,《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嘉義:嘉義縣阿里山鄉樂野社區發展協會。

Karl Polanyi(中譯:卡爾˙博蘭尼)著,黃樹民譯,2020[1944] 《鉅變:當代政治、經濟的起源》。臺北:春天。

Tania Li, 2014, Land’s End: Capitalist Relations on an Indigenous Frontier. Duk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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