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思考台灣後殖民主義:比較兩種多元主義的正義觀
Article by CHU Chia-Chen (曲家蓁).
Reflections on Taiwan Post-colonialism: A Comparison of Two Kinds of Pluralism’s Views on Justice
Abstract: This article attempts to use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review to respond to Taiwan’s post-colonialism with the theory of justice. The future of Taiwan’s post-colonialism is to break away from the false opposition and the pursuit of cultural pluralism (Wu Ruei-ren, 2006). However, pluralism and the seemingly singular assessment of justice may not be compatible. If we use justice as a singularism judgment to measure a culturally-based political community, it may fall into Western centralism, or not “respect” the culture, and deviate from the core arguments of pluralism.
Both Tsai Ying-wen (2009) and Chen I-Chung (2013) have pointed out that pluralism lacks an internal ethical foundation. Still, whether justice issues take precedence over pluralism, many scholars’ attitudes remain hesitant. As a reply to John Gray, Pluralism criticizes the monopoly of singularism, its own problems cannot be solved by the idea of singularism or even dualism. A political community must face two levels of justice problems. The first level is the question of whether the government is justice or not, based on international interaction in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 The second level is that if we thoroughly believe that the order of value of culture can only be determined by the culture itself, other countries cannot put their fingers into other state’s value orders. This article wants to point out that after Taiwan’s post-colonialism respects cultural pluralism, it does not mean that it must go to nihilism, which brought about by relativism. At the same time, I try to find a possible statement for constructing a state community in a heterogeneous society, such as Iris Young’s (1990) theory of justice based on pluralism and difference, guiding us while constructing Taiwan’s ontology, revising existing systems, as ideological resources, and elaborate theoretical limitations.
Keywords: Postcolonialism, Justice Theory, multiculturalism, John Gray, Iris Young
摘要: 本文試圖用文獻回顧的方法,用正義理論回應台灣的後殖民主義。台灣後殖民主義的未來是破除虛假對立、追求文化多元主義式的政治共同體(吳叡人,2006),然多元主義與看似單一判准的正義觀,可能並不相容。若以將正義視為一元論的判准,來衡量某個以文化為基礎的政治共同體,又可能落入西方中心論,或不「尊重」該文化的窠臼,而背離了多元主義的核心訴求。
蔡英文(2009)、陳宜中 (2013),皆已指出多元主義缺乏內在的倫理基礎,但正義問題是否優先於多元主義,眾多學者態度就會轉趨曖昧。批判一元的多元論,以 John Gray 為討論對象,其本身問題不能用一元論,甚或二元論的想法解決。一個政治共同體必須面對兩個層次的正義問題,第一個層次是在國際體系上,用國際互動的觀點來思考正義。第二個層次是,若徹底認為文化的價值排序只能由該文化自己決定,其他國家不容置喙,此篇文章想指出,台灣後殖民主義在尊重文化多元主義之後,並不代表就必須走向價值相對主義所帶來的虛無,同時找到一種可能的對異質社會建構國家共同體的說法,如 Iris Young(2017)從多元、差異出發的正義理論,在建構台灣本體性、修正既有制度的同時做思想資源上的指引,以及單純訴諸理論的限制。
關鍵字:後殖民主義,正義理論,多元文化主義,John Gray, Iris Young
Header image “John Gray”by Pearl Pirie is licensed under CC BY-NC-ND.
一、台灣後殖民主義:多元主義式的政治共同體
若將解殖運動理解成對於某些地景或殖民者符碼的推翻與重構,就會忽略後殖民主義的前提不只是統治者換人,而是迎來新的政治共同體。Said(2000)已經指出文化與政治的相互指涉性,其對後殖民主義反抗帝國主義的理解頗為激進:基於殖民地菁英仍然接受殖民的現代化思想,殖民地本身發展出的反殖民主義運動,只不過是複製舊式殖民思想,並遺留下難解的民族主義問題。後殖民主義仍然避免不了一種以殖民者,或以西方文明為中心的對位式思想,並用「離散」的處境和主體性,去試圖動搖帝國主義;而若將後殖民主義理解成思想上的解放運動,需要將殖民者的影響從文化上除魅,順著吳叡人(2006)發表的台灣後殖民主義圖景,在政治上追求一個文化多元主義或多元文化主義(muticulturalism)式的政治共同體、破解虛假對立、發展新的對殖民者的論述是一途。
然而何種後殖民主義的實踐是台灣值得借鑑的?何以正義在我看來仍然需要優先於相對主義式的多元主義觀點?Partha Chatterjee(2000)觀察印度的後殖民主義,指出「民主」已成為後殖民主義最主要的辯論框架,即後殖民主義的文化問題,更多是用社群主義式的權利語彙發生在政治場域;而吳叡人(2006)所說的虛假對立的生成,也可以理解成是政治共同體中的民族主義者揀選「西方現代性的文化形式」和「經過建構的本土傳統元素」重組( Chatterjee,2000)之後,在民主體制內建立「台灣主體性」過程中的族群衝突。
帝國的「離散」也可能是邊陲的「主流」。Said和 Chatterjee 帶來的啟發是,後殖民時期依然需要對於殖民時期留下的現代思想以及制度(institution)的作用保持警醒;而若以「強加」、「宰制」的觀點看待不同社群或不同政體的價值傳遞,似乎衝突就不可免、正義則不可得。所以另一方面我也想指出,動搖西方價值、發展東方/台灣價值,或是不同於西方價值的多元價值,以及追求普世價值,三種選項仍有共存的可能。
二、擺脫一元主義式的正義觀:回應 John Gray 的文化特殊主義
在規範性理論上,文化多元主義式的自由主義者 John Gray是擁抱上述對位式思想的其中一人。Gray 基於其對不同價值採取「不可通約共量」(陳宜中,2013)的態度,提出價值的文化特殊主義論述。亦即,每個文化都有不同的價值排序,且沒有一個高於所有的價值的對價機制,能讓某一價值優先於或取代任一價值。
Gray(2002)並不苟同「倫理性的單一文化」(ethical monoculture)是多元主義困境的解方,所以他提出一種「新霍布斯式」的觀點,政權正義與否的問題,以其調和各種相對立的善的能力來判斷。Gray(2002)最有說服力的論點是,自由本身即包容不同的生活方式與政體形式,因此不會有「最好的唯一的」關於上述問題的結論存在,正義並未優先於善。
除了諸位學者已經指出的,多元主義缺乏內在的倫理基礎以外,雖然 Gray 認為政治哲學不必要為實踐確立基礎,陳宜中 (2013)卻提醒,在實踐上,若徹底接受「道德的文化相對性」,不但無法推導出 Gray 推崇的國際容忍的倫理原則,還讓威權統治者可以以符合自由原則之名行專制之實。另一個正義必須優先於 Gray 式的自由主義原則的理由來自蘇格蘭啟蒙,乍看對於文明(civilization)的追求是正當的,Ferguson(1995)卻以對當時的自由主義的批判精神,指出文明社會過度分殊的社會分工,反而會讓人民不再關心政治、變成政治上的奴隸(political slavery),且有帶來專制的隱憂。
本篇無意對於專制和民主做更深入的探討,而是提示在專制主義不正當這個意義上,正義也可以理解成是自由的界線(boundary)問題,引進其思想資源。而即便是文化多元主義的自由主義,其與專制主義和帝國主義的親近性,仍然掩藏在相互容忍、互不干涉的文化想像背後。
然而反對絕對性的、普遍性的原則,就代表吾人必須規避或推遲對正義與否的判斷,以免落入先前自由主義者的窠臼嗎?Gray 的矛盾在於,如果視政治為一種衝突解決機制,他的自由主義只關注既存的善而忽略政治運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惡,且對於已知的惡束手無策。
三、對外:國際體系中的正義
Gray (1998)讚美中國的專制或社會主義政權,雖然乍看驚人,這個宣稱卻是建立在 Gray 對非西方文化的同情之上。必須有相應的社會條件,民主才得以存在;政體形成必須考慮其文化基礎。同樣的,Gray (2002)反對普遍人權、反對認為法治主義就能解決一切。
他對於民主只是「一種各自分離的共同體得以達成共同決策的手段」的理解,正明白道出民主才是 Gray 在乎的審議和判斷的前提條件。國家並未真空於國際體系中,核心問題是「互動」是否必須依循某種準則?Gray 的價值不可共量觀,可以說是國際互動後產生衝突的後見之明。「調和」的能力,也就是正義,是必須的(necessary)還是偶然的(contingent)?Gray 顯然認為後者才能符合自由原則,用「暫訂協議」取代「最終判準」。
蔡英文(2002)精準的指出 Gray 思想中的文明預設。文明意味著合作(cooperate),而在現實層面,Gray 的理論並未給任何不具有文明相關德性(civility)的政治共同體合作的動力,且暫訂協議無非是靠議價能力決定的權宜之計(Pogge,1989;轉引自曾瑞明,2014)。
四、對內:正義與差異政治對制度(institution)的反思
Young(2017)對於福利資本主義社會的批判,相對於不相信良序可以依賴單一判准和制度設計的 Gray,顯得更有建設性。事實是人仍渴望一套更審慎的制度設計來指引社會生活,不只一套思想體系,更是一套方法,批判的下一步就會面對迫切的建構問題。而反對西方中心論的後殖民主義,和反對單一判准的 Gray 都造成新理論懸缺,導致在實踐上傾向忽略對正義的追求。支配和壓迫是 Young 正義理論的首要關切點,然而他並不認為有單一尺度、面向的標準來辨識何為壓迫,雖然沒有更加本質性的壓迫,卻有更多樣態的壓迫可能發生在同一群體身上。其中來自文化帝國主義的壓迫對自由的箝制是,用群體的刻板印象標記出被隱形化、邊緣化的他者。過往的政治理論和後殖民情境,缺乏考慮支配群體的壓迫,甚至無意間「普遍化支配群體的觀點」(Young,2017),而 Young 認為正義意味著在制度上為差異群體的公眾參與創造空間,用對既存結構的批判替換以「分配」為目標的正義典範。
“Scales Of Justice” by Clyde Robinson is licensed under CC BY-NC-ND.
五、結論
本篇回顧兩種多元文化主義,指出,在一和多的核心爭論之後,多元仍有建制的必要。且在後殖民情境中,制度能容納的修正功能,以及更主動式的參與機制是從正義出發的一種建議。
Young 正義理論若要適用亞洲情況,必然需要更細緻的在地化。用對西方思想的批判和引用,作為思考台灣主體性的中繼,也不見得是最好的策略。雖然理論是否必須要有實踐可行性也可以是一個辯題,但民主作為爭端解決的平台(platform),在權利語彙競逐的過程中重新定義、辨識壓迫,是後殖民主義實踐上至關重要的問題。
參考書目
Gray, John. (1998). False Dawn: The Delusions of Global Capitalism. London: Granta Books.
Adam Ferguson. (1995). An Essay on the History of Civil Society. London:Cambridge.
Pogge, Thomas. (1989). Realizing Rawls. New York: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吳叡人. (2006). 台灣後殖民論綱:一個黨派性的觀點. 思想, (3).93-103. doi:10.29848/SX.200612.0005
Said, E., & 王志弘. (2000). 東方主義 / 愛德華. 薩依德(Edward W. Said)作 ; 王志弘等譯 (二版). 臺北縣新店市: 立緖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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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terjee, Partha. (2000). 論後殖民民主中的公民社會和政治社會.發現政治社會 : 現代性、國家暴力與後殖民民主 / 陳光興主編 (初版). 臺北市: 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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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瑞明. (2014). 參與對等與全球正義 / 曾瑞明著 (初版). 臺北市: 聯經.
Young, I., & 陳雅馨. (2017). 正義與差異政治 / 艾莉斯.楊(Iris Marion Young)著 ; 陳雅馨譯 (初版). 臺北市: 商周.